
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
SHI ZUI SHAN SHI HONG GUO ZI D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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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工作,持续提升检察宣传工作质效,结合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实际,本院拟采购一批普法宣传用品,现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,欢迎具备条件的相关企业及供应商参与报价,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。
项目名称: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法治宣传用品采购项目;
最高限价:6.18万元;
服务内容:提供印刷、设计等综合服务(包括设计、制作、印刷、校对、运费、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);
供货时间: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。
二、采购需求。
三、供应商资格要求。
(一)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(二)无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。
四、提交响应文件的要求。
参加询价响应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料:
1.资质、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,均需加盖公章;
2.法人身份证复印件;
3.报价函及报价清单;
4.相关业绩等证明材料;
5.供应商可按照采购需求提交实物样品,实物样品作为评审依据;
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并用信封密封,同时在封面标注报价单位名称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,根据报价情况等择优选定。
五、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。
地址:石嘴山市大武口区-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203办公室;
联系人:喜宏伟,0952-2295922。
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
2026年8月28日